一、合同案件的管辖权怎么认定
1、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
2、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3、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4、法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二、确认合同效力管辖怎样认定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管辖。
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管辖。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管辖,但不得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
3、对法人或其它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管辖。
4、债权人申请支付令
由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管辖。
5、诉前财产保全类案件的管辖
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申请,在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或其它有管辖权的提起。
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没有在法定的期间起诉,因而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引起诉讼的,由采取该财产保全措施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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