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的场所,提供用具让他人的行为。或者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网站,或者为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行为。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行为。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二者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开设赌场罪,会有固定的场地或者网络环境、有固定的经营者,表现为经营的可长期持续性。而罪中的聚众则没有固定的场地,甚至不会有固定的经营者和服务人员,其聚众行为只是临时的、短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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