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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补领相关问题解答

来源:世卫汽车网


生育津贴一胎未领取不可补领。生育津贴需在生育后一年内领取,过期不可补领。生育津贴支付标准和方式因地区不同而异。享受生育津贴的条件包括本市户籍或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参加城镇社保的妇女。生育津贴旨在帮助职业妇女重返工作,恢复劳动能力。因此,国家不会补发一胎未领取的生育津贴。

法律分析

一、生育津贴一胎没有领,可以补领吗

一胎生育津贴不能补领。生育津贴需要在生育后一年之内办理领取,过期不能补领。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二、生育津贴享受条件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账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生育津贴是国家给予的向职业妇女提供的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旨在帮助职业妇女重返工作,恢复劳动。生育一胎未领津贴的妇女已经恢复了劳动能力,无需重领津贴,因此生育后一年一胎的生育津贴国家不予补发。

结语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一胎生育津贴无法补领。生育津贴需要在生育后一年内申领,过期无法补发。生育津贴是为职业妇女提供的生活费用,旨在帮助其重返工作岗位。一胎未领取津贴的妇女已经恢复了劳动能力,因此国家不会补发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一条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五条 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再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废,停止享受有关的奖励和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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