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世卫汽车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民事诉讼和其他非诉讼机制的区别

民事诉讼和其他非诉讼机制的区别

来源:世卫汽车网

民事诉讼与其他非诉讼机制的区别:

1、意义不同:是诉讼当事人在有管辖权的起诉对方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方式。它是一种法律行为,可以分为民事和刑事两类。前者,原告是受害者,因纠纷未解决而打官司。后者涉及刑事犯罪,嫌疑人由当局起诉。不是诉讼就是法务。法律事务,广义的非诉讼法律事务是诉讼法律事务的对称;

2、特色不同:中国的诉讼程序一般采用两审终审制,分为一审和二审,但也有部分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非诉必须是不通过诉讼处理的法律事实。能够产生民事法律后果的法律事实;

3、用法不一样:诉讼是在自己的权利或权利受到侵犯时使用的。在中国人的概念中,“诉讼”一词由“诉讼”和“诉讼”两个词组成。“诉”即诉说、诉说、诉说、控告,“诉”即辩是非、立是非。两个词一起用,意思是告诉法庭,在法庭上辩论,辩论是非曲直。诉讼不适用于没有诉讼要件的法律事务,即无争议的法律事务。通过非诉讼手段处理法律事务必须包含三层含义: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事情;通过非诉讼方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向律师提出请求或者委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07swz.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