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建立“服务接待”窗口和“首问责任”窗口。在市 局机关一楼大厅建立“服务接待”窗口和“首问责任”窗口, 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县级局、各征收分局建立“首问责任”窗口,在窗口安排地税工作人员值班,负责接受咨询、提供指 导、办理审批、协调督促和收集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应当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 各级应当加强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