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世卫汽车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三种人不能申领优待证

三种人不能申领优待证

来源:世卫汽车网

对于退役军人优待证的申领,依照相关规定,优待证申领前,没有进行信息采集的,需要采集信息、建档立卡;已进行信息采集的,还需补充完善相关信息才能申领优待证。从上述的申领的前提条件来说,不在退役军人信息采集范围内的对象,自然是不符合申领退役军人优待证的对象。而已经建档立卡或符合建档立卡的退役军人,都可以领取到优待证。

在退役军人信息采集的相关通知以及条令规定中,有明确几类对象不用采集,不享受国家对退出现役军人的优待,具体来说有以下三类人不能申请优待证:

1、服役期间被除名、开除军籍的审核不通过;

2、处于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不能申请优待证;

3、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不能申请优待证。

这也是为了维护其他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荣誉和利益,优待证是享受待遇和标志荣誉的载体,如果被不法分子或者居心不良的人使用,会让大众对于优待证产生质疑,长此以往,优待证会失去了原有的光荣。所以要从源头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纪律条令(试行)》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

对被除名的义务兵,取消其,原有职务自然撤销,不得享受国家对退出现役军人的优待。

《中国人民纪律条令(试行)》第二百二十条规定:

对被开除军籍的人员,取消其和在服役期间获得的奖励、表彰,原有职务、级别自然撤销,不得享受国家对退出现役军人的优待。

《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核不予通过。

(一)服役期间被除名、开除军籍的;

(二)处于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

(三)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

《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六条

申请人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存在严重影响身份荣誉的其他情形的,由省(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综合考虑相关因素进行审核,审核情况报退役军人事务部备案。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07swz.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