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世卫汽车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房屋租赁合同不是本人签字的效力是怎样的

房屋租赁合同不是本人签字的效力是怎样的

来源:世卫汽车网

房屋租赁合同不是本人签字的效力是:房屋租赁合同的代签人处分权受到,未经本人同意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本人可以确认无效,但经授权或事后经追认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一、代签合同给别人名字会有违约后果吗

代签他人名字的合同只要是经依法授权委托或事后追认的就有效。具体而言,如果代签人依法获得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或者构成表见代理的,代签他人名字的合同有效。如果代签人是无权代理人,则经被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有效;未经被代理人追认或者善意相对人撤销合同的,合同无效。

二、非本人签字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吗

非本人签字合同,如果是收养、离婚、遗赠等牵涉到人身性质的合同,是无效合同。除此之外的其他合同,效力会根据不同的情况予以判定。

如果代签人获得了本人的授权委托,并在授权委托范围内代签合同,此时的代签行为有效,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

如果代签人没有获得本人的授权委托,私自以他人名义与第三方订立合同的话合同的效力依法属于无权代理行为引发的效力待定;

合同的生效与否取决于本人的追认行为,本人追认的,合同对本人产生效力,本人没有追认或者拒绝追认的,合同对本人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这时的合同并没有效力。

三、别人代签的欠条有效吗

别人代签的欠条是否有效,需要看代签人是否取得了他人的授权。

如果代签人是他人委托代签的,该欠条有效,对被代签人发生效力;

如果未取得他人授权或同意的,欠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催告被代签人,被代签人追认的,该欠条有效,不追认的,该欠条对被代签人无效。

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07swz.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