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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抚养权的人能否将小孩带走?

来源:世卫汽车网

离婚后,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不得擅自带走子女,违法且不利于子女。通过判决确定监护权的,可申请强制执行以要求孩子归还。离婚双方达成的子女抚养权协议需再次向起诉,并申请确认归属并强制执行。探望权由判决,父母需协商行使方式和时间。如探望对子女不利,可中止并在事由消失后恢复。

法律分析

抚养权一方带走小孩不合法。离婚后没有监护权的一方强行带走孩子是违法的,对孩子也是不利的。如果孩子的监护权是通过判决确定的,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孩子带回来。双方同意离婚并达成的子女抚养权协议,需要再次向起诉,要求确认子女抚养权的归属,然后申请强制执行。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3、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4、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拓展延伸

抚养权剥夺后的家长是否有权带走孩子?

根据法律规定,抚养权剥夺后的家长通常失去了对孩子的决策权和照顾权。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通常不能单方面将孩子带走。抚养权剥夺是由根据特定的法律程序和条件作出的决定。在剥夺抚养权后,通常会指定一个监护人来负责孩子的抚养和照顾。监护人有责任确保孩子的福利和利益得到保护。如果剥夺抚养权的家长希望重新获得与孩子的接触或抚养权,他们可以向提出申请,并提供合适的证据证明他们有能力为孩子提供适当的照顾和关爱。最终,将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来决定是否允许剥夺抚养权的家长重新获得抚养权或与孩子的接触权。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没有监护权的一方擅自带走孩子是违法的,对孩子也是不利的。如果监护权是通过判决确定的,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孩子带回来。离婚双方达成的子女抚养权协议需要再次向起诉,要求确认抚养权的归属,并申请强制执行。抚养权剥夺后,家长可以向提出申请,提供证据证明能够适当照顾孩子,最终将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来决定是否重新获得抚养权或与孩子接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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