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按不低于70%的比例报销。
大病医疗补助的报销比例在不同地方上计算不同:
1、在城镇职工居民医保下的困难家庭,大病医疗救助的报销起付线是2万元,在2万元到5万元范围内,大病救助按照50%报销;在5万元—10万元范围内,大病救助按照60%报销;10万以上的范围内,大病救助按照70%报销。而一年的大病救助最高报销费用为30万元。
2、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体系下的困难家庭,医疗费用报销先由新农合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进行补偿;补偿后个人负担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补偿标准的部分,再由大病保险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补偿。二次补偿后,困难农民还将额外得到15%的民政医疗救助基金,这样加起来,总报销比例可达到90%。
3、值得注意的是,在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所补助报销的比例也有所不同,如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报销比例在65%-75%间。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报销比例在75%~80%;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报销比例在55%~60%;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报销比例在55%左右。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相衔接的医疗费用结算机制,为医疗救助对象提供便捷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