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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合伙企业所需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来源:世卫汽车网

成立合伙企业的条件和文件要求,以及合伙企业的分类。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组成,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有限责任。设立合伙企业需要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合伙协议等文件。合伙协议应包含合伙企业的基本信息、出资方式、利润分配等内容。

法律分析

一、成立合伙企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五)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二、设立合伙企业应提交的文件

(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三)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四)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9、违约责任。

10、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间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五)出资权属证明:

(六)经营场所证明: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八)法律、行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三、合伙企业有哪些分类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1、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

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合伙人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都至少有1人。当有限合伙企业只剩下普通合伙人时,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如果只剩下有限合伙人时,应当解散。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结语

合伙企业的成立需要满足多项条件,包括有两个以上的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人、书面合伙协议、实际缴付的出资、合伙企业的名称以及经营场所等。设立合伙企业时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设立登记申请书、合伙人的身份证明、代表委托书、合伙协议等。合伙企业可以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括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则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六十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合伙。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合伙期限为不定期。

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条 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权监督执行情况。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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