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1)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4)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工作;5)劳动合同无效;6)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企业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拓展延伸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程序和注意事项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涉及一定的法律程序和需要注意的事项。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可以通过解除劳动合同来终止与员工的雇佣关系。首先,企业应当依法履行提前通知或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以确保合法解除合同。其次,企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守法定的解除原因,如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发生经济性裁员等情况。此外,企业还应当保证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合法、公正,并避免歧视或不当对待员工。在实施解除劳动合同前,企业应当咨询专业法律意见,以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语
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需遵循法定程序和原因。企业应履行提前通知或支付经济补偿义务,确保合法解除。同时,必须遵守员工严重违纪、经济性裁员等法定解除原因。程序应合法、公正,避免歧视或不当对待员工。在解除前,咨询专业法律意见是必要的,以确保符合法律要求。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需慎重处理,确保合法性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