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律师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撤回辩护,但被告仍有权获得辩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39条 被告人有权聘请律师为其辩护。 第40条 律师接受被告人的委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第132条 被告人有权随时指定或更换辩护人。辩护人也有权随时撤回辩护。辩护人撤回辩护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告人和当庭辩论的其他诉讼参加人。 被告人对撤回辩护的,可以在接到通知后十日内指定新的辩护人。如果被告人没有指定新的辩护人,人民法院可以指定。 第133条 被告人在诉讼中没有辩护人或者辩护人没有列席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辩护人。指定辩护人的,由国家财政支付辩护人的劳务费用。根据刑诉法的规定,被告人有权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律师需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但律师也有权随时撤回辩护,被告人仍有权获得辩护。如果被告人没有指定新的辩护人,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辩护人,劳务费用由国家财政支付。因此,被告人需要及时通知法院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并在规定时间内指定新的辩护人,以保障自己的辩护权利。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第二百五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1种观点: 1、在法院未判决前,刑事案被告人都应该是“犯罪嫌疑人”。死刑犯是一类特别的罪犯。死刑,也叫生命刑、极刑,是法律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它是维护国家统治的一种最严厉的刑罚方法。死刑犯则是指国家的审判机关判处死刑的犯罪人。在我国,死刑包括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两种。2、死刑犯,是法院依法律为准绳,以罪犯嫌疑人的所犯下的罪行证据剥夺了他的生命权。但是,夺取的只是他的生命权,他还应该拥有其他的权利不受侵害,如: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权(执行前不许对死刑犯进行虐待)、申诉控告检举立功权、遗产继承和处理权、会见亲友权、尸体器官处理权、生活保障权、被执行人道权等。3、为死刑犯进行辩护的意义:除了保障死刑犯生命权之外的其他权利外,更重要的是体现法律的公正,从犯罪原因来分析,犯罪是一种社会现象,一般而言,犯罪的发生,是个人的、社会的、环境的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强调死刑犯的权利,反映了犯罪的一种社会责任。也表明社会应承担一定的义务。不少死刑犯的犯罪,除了自身原因外,也是多种客观社会条件产生的结果,如制度的不健全、经济的贫困、失业、教育的缺乏等等。不能把死刑犯的犯罪行为全都归为犯罪人个人。依此观之,人道地对待死刑犯,保障其应得之权利,也是社会对自身缺陷的一种反省。4、防止冤假错案:确实的给死刑犯嫌疑人提供辩护,保障公诉与审判的正确性,防止造成冤假错案。刑事案件中,辩护人的权利并不因为犯罪嫌疑人有可能是死刑犯就有什么不一样的了,死刑犯几乎是最严厉的一种刑罚方式,与之相对应的就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手段可以用穷凶极恶来形容。人们在感情上憎恶死刑犯,可是,帮助死刑犯进行辩护,也正是为了防止发生一些冤假错案。一、帮死刑犯辩护时拥有哪些权利?1、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律师有权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自诉案件中有权随时接受委托。2、阅卷权。辩护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19条规定,诉讼文书包括立案决定书、拘留证、批准逮捕决定书、逮捕决定书、逮捕证、搜查证、起诉意见书等为立案、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以及提请审查起诉而制作的程序性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包括法医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物证技术鉴定等由有鉴定资格的人员对人身、物品及其他有关材料进行鉴定所形成的记载鉴定情况和鉴定结论的文书。3、会见和通信权。辩护律师有权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并且不论案件是否涉及国家秘密,都无需审查起诉机关批准,检察院也不能派员在场4、调查取证权。(1)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后,有权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2)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3)有权在经人民检察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后,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刑事诉讼法》第37条)。5、发表意见权。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听取犯罪嫌疑人委托人的意见(《刑事诉讼法》第139条)。6、申请取保候审权。辩护律师有权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9条)。7、对超过法定期限的强制措施要求解除权。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人民检察院解除(《刑事诉讼法》第75条)。
第2种观点: 首先,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未经法院审判,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所以,在法院最终生效判决做出之前,被告人不叫罪犯而叫犯罪嫌疑人,即只是怀疑其犯罪。既然是怀疑,就可能构成犯罪,也可能构不成犯罪。直接说某些杀人案、强奸案、抢劫案的被告人是死刑犯,其实是错误的。第二,在法院做出有效判决之前,从理论上来说,被告人是否犯罪、应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都是未知数,都在查明阶段(否则不要法院了,公安局直接判了就可以了)。既然是查明阶段,就需要有人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这个人就是律师。第三,律师作为辩护人,有自己独立的法律地位,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自己的法律意见,来实现实质正义和程序正义。辛普森案是实现程序正义的一个典型案件,这个案件中主办警察对法庭说了谎,根据法律规定不得采纳其证言,导致辛普森被判无罪(即使大家都认为是他干的)。第四,最终会被判决死刑的被告人也有合法权益。会被判处死刑,只是一个推测,最后未必。即使这个推测基本上没有问题(这种想法往往是危险的),被告人也有合法权益。比如,是否刑讯逼供、被害人是否存在过错、是否自首立功等等。其实,很多人们认为板上钉钉的死刑犯,最后会被认为属于错杀。比如河北聂树斌案件,到现在仍然存疑。错判,还有机会赔偿。错杀怎么办?人死不能复生。防止错杀的一个重要方法就是重视辩护律师的意见。所以,律师要为死刑犯辩护。一、死刑和死缓的区别死刑(实际上是指死刑立即执行)的四个区别点:1、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为条件。2、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宣告死缓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3、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限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4、法律后果不同缓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分别为: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死刑缓期执行的后果为:在死缓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予以减刑,或执行死刑,在死缓执行期间也可因犯罪人违反法定条件而执行死刑。二、死刑是怎么执行的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还应当通知罪犯家属。若真的需要对罪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话,为避免冤假错案的出现需要慎重处理,毕竟人一旦处死就没有什么反悔的余地了。而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形下,法院在作出判决的时候才能够作出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否则的话一般都是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事辩护律师是指以办理刑事案件法律服务为主要业务的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刑事辩护律师可根据向犯罪嫌疑人了解的有关案件情况和其他有关证据材料,依法专业的为代理人进行辩护,能够有效的维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第三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